1、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等各项质量管理规范。
2、监督实施药品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。
3、负责药品不良反监测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。
4、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在城乡集贸市场设点销售非处方药的审批。
5、依法监管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戒毒药品、放射性药品和特种药械。
6、监督检查保健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。
7、受理举报和投诉,依法查处药品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和责任人。